[社论]一位高级法官的政治偏向
朝鲜日报 (2011.11.29 15:35)
韩国国会通过韩美自由贸易协定(FTA)后,某地方法院高级法官在自己的Facebook上发文说:“2011年11月22日,彻头彻尾的亲美派总统和通商交易部官员们出卖了百姓和国家,我不会忘记这一天。”该法官是具有进步倾向的法官组织——韩国法研究会的干部。Facebook是通过网络建立“朋友”关系后,彼此交换自己所关心的问题和信息的社会性网络服务(SNS)之一。虽说Facebook是私人空间,但在Facebook上发表的内容容易通过“朋友”泄露,而该法官的言论也是这样被泄露的。
 
法官也可以和普通人一样,在私人场合把通过FTA比作“卖国”,并对政治问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宣泄情绪。但只要是有正常思维的法官,就不会做出如此轻率的行动。因为法官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就说明其对特定案件具有偏见,进而审判的公正性就会遭到质疑。2002年全世界大法院院长们在荷兰海牙一致通过的《法官行为规范》规定:“法官不能参与公开的论战。”该规范规定:“法官对成为争论主题的各种问题不能带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要开放、公平地对待,不能让大众对其产生不好的印象。”大法院发行的《法官伦理指导手册》也规定:“法官不能因为自认为公正而对国民的猜疑不管不问,我行我素。要尽量避免出现公正性受到质疑的情况或做出轻率的行动。”

今后有可能参加反FTA非法示威而被起诉的示威者或卷入FTA相关行政诉讼的政府官员作为证人出席法庭,接受审理。届时,无论该法官做出多么公平的审判,国民也很难相信这是一场公正的审判。
 
国民根据法官在法庭内外的言行,判断其是否拥有公正性。因此,法官做出公正判决固然重要,但避免做出公正性受到怀疑的行动也非常重要。如果做不到,就应该脱掉法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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