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亚评论]“三方究竟指的是谁?”


▲朝鲜日报北京分局局长 朴胜俊
1953年6月20日,参加6.25韩国战争的中国人民志愿军总司令彭德怀向身在北京的毛泽东发去了电报。这是作为后勤司令参加韩国战争的洪学智留下的《抗美援朝战争回忆》一书中讲述的内容。电报内容如下:
 
“南、北朝鲜都在下雨。月末签署《停战协定》似乎很有利。敌人目前陷入了内部矛盾。为了深化内部矛盾,我想进一步歼灭李承晚的15000伪军。”
 
毛泽东批准作战,中国人民志愿军集中攻击了韩国军队。《抗美援朝战争回忆》一书中记录道:“李承晚责怪美军见死不救,美军则责怪李承晚无能。”由彭德怀提出、毛泽东批准的(使韩美矛盾深化的)作战大获全胜,结果,李承晚总统发表了“反对停战协定”的声明,并被排除在1953年7月27日签署的停战协定当事人之外。当时的签署者是联军司令克拉克、朝鲜人民军司令金日成和中国人民志愿军总司令彭德怀。
 
中国将韩国战争称为“抗美援朝”,这句话本身就体现出了战争的三个当事方。也就是说:“中国帮助朝鲜同美国战斗”。

这样的中国当然不可能不对韩国总统卢武铉和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兼国防委员长金正日4日公布的共同宣言第四项内容花费心思。第四项内容是:“为了结束停战体制并构建和平机制,将推进直接相关的三方或四方首脑一起宣布战争结束。”据参加首脑会谈的韩方与会人士介绍称,金正日表示:“中国现在没在朝鲜半岛驻军,干嘛让其参与?”所以共同宣言中才出现了“三方或四方”的说法。
 
但是,情况真会如此吗?一直把韩国战争称为“抗美援朝”并以此向人民解释造成20多万人死亡的正当性的中国会忍受自己被排除在宣布“抗美援朝战争”结束的当事人之外吗?卢武铉和金正日就南北首脑宣言达成协议的消息通过因特网传开后,中国网民早早就激动地说:“三方或四方中的三方是什么意思?是说南北韩和美国这三方吗?”
 
如果金正日说宣布结束中国所说的“抗美援朝战争”时应该排除中国,那么一定是中国和北韩之间最近发生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但情况并非如此。1992年因韩中建交而疏远的中国和北韩通过金正日2000年5月以来的三次访华,前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2001年访北,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2005年访问平壤,巩固了两国的传统友谊。
 
这就是问题所在。从北京的氛围来看,将中国排除在外,南北韩和美国三方签署终战宣言是不可能的事情。相反,如果是三方签署终战宣言,由停战协定的当事方北韩、美国和中国三方签署终战宣言后,韩国予以体谅的可能性更大。如果是这样,难道是卢武铉总统在同金正日签署共同宣言的时候,无意中留下了可能自身否定大韩民国认同感的字句?如果不是这样,共同宣言的第四项内容就应该写成“直接相关的四方首脑发表终战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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