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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越南南部西寧省的農村,應友艷(音譯,女,47歲)在家中見到韓國記者後放下外孫女,拉開了抽屜。她翻出來的是綠色的韓國護照。護照上貼着她剛才抱着的外孫女的照片。因為外婆家的人難以叫出孩子的韓國名“珠恩”,就又替她取了一個越南名。
生於京畿道始興的珠恩在8個月大的時候(去年11月)來到了越南外婆家。韓國人父親(43歲)是中小企業的員工,迎娶越南新娘花掉了他的全部積蓄。母親(22歲)為了賺錢開始在電子配件組裝廠上班,並把珠恩託付給了娘家。她每月向越南娘家匯10萬韓元的奶粉錢。
菲律賓婦女羅莉娜(音譯,39歲)與她丈夫朴某(47歲)已過了6年的婚姻生活。他們在首爾雙門洞的半地下房子里有全家福,遺傳母親的大眼睛和父親的圓頭鼻子的慧莉(5歲)和慧琳(3歲)姐妹在照片中露出燦爛的微笑。而房子里卻沒有這兩姐妹的痕跡。
羅莉娜的丈夫是洗車工。僅靠丈夫的收入生活很困難,為此她於2005年6月將剛過百天的嬰兒慧琳託付給了菲律賓的娘家,大女兒慧莉則交給每週照管5天的天主教開辦的兒童之家。然後,自己找了一份在縫紉工廠當學徒的工作。羅莉娜的月薪是100萬韓元,每月向菲律賓匯20萬韓元,還要支付大女兒的託管費20萬韓元。兩姐妹分別在韓國和菲律賓生活已有3年。現在她們即使是見面也很難聽懂對方的話了。
◆“撫養孩子很難所以才送到娘家”
曾運營新移民女性之家“We Home”的金敏貞說:“新移民女性們也想在韓國撫養孩子,畢竟娘家的環境很落後。”但現實卻不允許她們這樣做。僅靠父親收入很難承受孩子們的養育費用,所以很多家庭需要新移民女性去工作賺錢。但由誰來看孩子卻是個難題。
- ▲在越南生活的珠恩(1歲)正在陌生地看自己的護照。珠恩的父親、母親為賺錢,無暇顧及照料珠恩。胡治明市=本報記者 金真明攝影
2006年,女性家庭部曾以有子女的新移民女性為對象調查“如何撫養未上學的孩子”的問題。越南出身的母親有70.9%回答說,孩子獨自待在家里。其他國家出身的母親們則只有30%做出了上述回答。
在送孩子去育兒機構的母親中,每月育兒費用平均為27萬韓元。相反,越南和菲律賓出身的母親們在這項支出上的花費僅為20萬韓元。這說明,這兩個國家的母親經濟條件相對不寬裕。正因為如此,母親們才決定把孩子送到娘家撫養,直到長大成人。
被聯合國人權中心派到越南的工作人員金宰源說:“但孩子們的外婆家也很窮,孩子們的處境並不好。”每3~6月要延長簽證,需花費的錢折合為6~7萬韓元,這相當於越南人的一個月工資。金宰源說:“為省錢,有些外祖父、外祖母們會放棄為孩子延長簽證。”
◆夫妻不和離婚增加也是重要原因
國際聯姻家庭不斷增加的夫妻不和也是產生“第二類來韓人”的主要理由。善美(化名,女,5歲)住在越南朔莊(Soc Trang)省的外婆家,就是因為媽媽(35歲)和爸爸(42歲)關系不和。爸爸經常打媽媽,媽媽只好躲回了娘家。
像善美家那樣飽受夫妻不和折磨的國際聯姻家庭每年都在增加。雖然2003年後,國內整體離婚案件每年都在減少,但國際婚姻家庭的解體卻在直線上升。而且在我國的制度下,新移民女性要獲得子女撫養權,相關條件非常苛刻。
根據韓國保健社會研究院2007年的研究顯示,與韓國丈夫離婚的新移民女性很難獲得子女撫養權或與子女見面。尤其是,一旦在取得韓國國籍前離婚,因為簽證延期程序非常複雜,所以很難滯留韓國撫養子女。由於自己作為母親的權利無法得到保證,又與丈夫關系破裂,就經常有人把孩子送到娘家或在不離婚的情況下,直接回到自己的祖國。
◆既非韓國人,又非越南人
2005年台灣政府公佈,生活在越南的台越混血兒已達3000名。當時嫁到台灣的越南女子約有9萬~10萬餘人,是去年年末嫁到韓國的越南婦女(約2.7萬餘名)的三倍多。據推算,“第二類來韓國”可能達到800~900餘人。
專家指出,這些孩子很可能過上一種“既非韓國人,又非越南人”的生活。全羅北道長水小學負責多文化教育的教師全載完說,不清楚自己是誰、屬於哪國,這些處於混亂之中的孩子很可能成為社會的孤立群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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