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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爾市擬建議中央政府將狗列為現行法律中規定的“家畜”,以將狗肉作為“畜產品”進行管理。首爾市認為,由於狗肉已經成為韓國人的一種飲食文化,因此應該作為合法的畜產品進行管理,以便確保屠殺和加工過程的清潔衛生。
首爾市的一位相關負責人表示:“僅首爾就有528家狗肉湯餐廳,一到伏天會增加到600多家,考慮到這種現實,有必要將狗肉列入‘畜產品’,以便保護市民健康。”
現行《畜產品加工處理法》規定:牛、馬、羊(山羊)、豬、雞、鴨、鹿、兔、火雞、鵝、鵪鶉、野雞和驢13種動物屬於“家畜”。
經營這些肉類的企業從屠宰到烹飪都會接受農林水產食品部和地方政府實施的定期衛生檢查,但狗肉卻不接受這種管制,完全被放在死角地帶。
首爾市表示,該計劃可能會引發動物愛好者的抗議和國際爭議,因此將多次舉行公開聽證會,慎重收集意見。
特別是,如果狗肉成為合法“畜產品”,就能嚴格限制把狗掛在柴禾上用火熏或毆打等殘忍、不衛生的屠宰方式,這樣反而會有助於保護動物權益。首爾市計劃通過上述道理來說服反對者。
狗曾於1975年被列入可以合法屠宰並進行食肉檢查的“家畜”類,但在3年後的1978年又被取消。首爾的狗肉餐廳在舉行首爾奧運會4年前的1984年被列入首爾市公佈的“憎惡食品營業行為禁止對象及地區”,至今未被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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