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韓國的“集體負罪感”


漢陽大學歷史系教授 林志弦
佛吉尼亞理工大學槍擊慘案之後,從總統到市民,韓國社會哀悼犧牲者的方式與眾不同。

盧武鉉總統在韓意首腦會談後進行的記者會上破例地標示哀悼,韓國駐美大使竟然提議絕食32天對死難者表示哀悼,BBC新聞網路版的第一條留言是一名韓國人寫的“我們真的很抱歉”。旅美韓僑社會甚至擔心韓裔會在美國社會遭到報復。在外國記者看來這都是令人難以理解的不可思議的舉動。

在槍擊慘案發生前後,鄰國中國有32人因鋼包脫落慘死,蘇丹達爾富爾發生了造成40萬人死亡、250萬人論為難民的種族滅絕式屠殺。相對而言,韓國人對上述慘劇並不關心,這更加讓人難以理解。為什麼會這樣?“熱愛和平的白衣民族”為什麼會對上述案件的態度截然不同呢?

答案很簡單,因為弗大槍擊慘案的兇手趙承熙是一名韓國人。內向孤癖者的憤怒和異常性格導致的個人犯罪在韓國社會文化中被理解為韓國人的罪行。因為罪犯是韓國人,韓國社會對犧牲者抱有“集體負罪感”或強迫自己戴上“負罪意識”的精神枷鎖。

與此形成對比的是,《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衛報》、BBC等美國和英國的媒體報導主要集中在如何對待允許持有槍支的《憲法修正案》第二條和槍支管制問題、校園的安全系統、做為獨立個體的趙承熙的心理問題等。

數百名美國網友的留言也是如出一轍。即,趙承熙案件是個人犯罪,而不是韓國人的犯罪。無論是美國網友們通過留言安慰韓國社會沉重的負罪感,還是弗大校友們在哀悼中就未能幫助趙承熙走出痛苦和挫折表達歉意,都非常令人感慨。

令人諷刺的是,上述“集體負罪感”事實上也是韓國社會在過去日本殖民統治問題上強迫日本社會接受的理論。即,這種民族主義邏輯不是以個別人的具體行為做判斷,而是以行為人屬於哪個民族為標準,來衡量人性和歷史。韓國人用這種邏輯對待弗大慘案,就像用一把雙刃劍在“自虐自己”。

與個人的具體行為無關,追究整個日本民族的殖民主義責任,這種“集體有罪”式邏輯把所有日本人捆綁在了一起,但卻對日本右派的目標——日本國民單一化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另外,這種邏輯還意味著“日本民族=殖民主義加害者=集體有罪”,對韓民族則是“殖民主義受害者=集體無罪”。如同《橫子的故事》引發了韓國社會的神經質反應一樣,這種一刀切式的兩分法拒絕承認殖民主義的受害者——韓國人也有可能是加害者的事實。

上周韓國人的“集體負罪感”達到了頂峰。實際上這是認為所有韓國人都是受害人的“集體受害意識”轟然倒塌後,引發的一種精神恐慌。受害人意識在解放以後的南北韓均被民族主義的權力邏輯所利用,即在“不做亡國奴”的理念下,應以國家領袖為中心積極回應國家的號召。

只要是“韓國人”就要回應國家的召喚,丟開個人立場,以民族主義武裝自己,自發擁護動員體系。此次風波充分體現了上述“大眾獨裁”具有多麼堅韌的集體性。從這一點看,韓國的民主化或許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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