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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的一家娛樂公司將Rain(25歲)推上了法庭。
中國的《CHINA VIEW》26日援引北京巨室音樂董事趙少威的話報道說:“巨室音樂在2004年3月18日和19日與Rain在中國內地的經紀公司格林簽約,條件是承辦Rain上海演唱會。但是因為Rain的經紀公司JYP全面否認簽訂上海演唱會合同的事實,因此巨室音樂向北京朝陽法院提起了訴訟。”
據他透露,3年前巨室音樂與格林簽署了承辦2004年Rain北京和上海演唱會的合約。
簽約時,巨室音樂清楚知道不能獲利的事實,因為Rain方面對北京演唱會只給了49天的准備時間。但是考慮到能在上海演唱會中賺取利益,所以簽署了合約。並主張說,在演唱會之前向格林支付了176萬元人民幣的定金。
據報導,之後巨室音樂接到了取消上海演唱會的通報,原因是Rain的日程太緊,並且JYP方面還承諾說,如果上海演唱會的時間定下來,就會通知準確的時間,還會退還之前的籌備費用。
在這種情況下,Rain方面斷然否認從來沒有與巨室音樂簽署關於上海演唱會的合約,所以巨室音樂將格林和JYP全部告上法庭。
另外,據韓國的《STAR NEWS》報道,對於中國媒體報道說歌手Rain因不履行演出合約而被起訴一事,Rain方面表明:“上海演出,我們從未接到過邀請,也未曾進行過討論。”
Rain所屬JYP娛樂公司的高層人士表示:“Rain雖然在去年作為亞洲巡迴演唱會在北京進行過一次演出,但因拍攝電視劇等工作日程已經排滿,根本就不可能會有進行上海演出的時間。”他稱:“中國媒體的報道中將上海演出當作問題,但實際上我們既沒有受到過邀請,也沒有進行過討論。”以此斷然否認報道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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