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北韓為何不接受共同文件草案?
(2005.08.04 11:23)
  六方會談消息人士3日稱,北韓之所以對共同文件最終草案表示不同意,主要是因為棄核的對象和和平利用核能源的問題。

  ◆北韓不同意放棄所有核計划

  當初美國主張北韓應放棄所有的核武器和核計划,而北韓則主張放棄“核武器和核武器計划”。中方在第一次斡旋中提出放棄所有核武器及有關計划的方案,這就明确表示北韓可以和平利用核能原。這個方案遭到美、日的強烈反對,于是中方將它修改為“所有核武器和核計划”。

  對此,北韓表示不能接受。雖然文件中還對北韓和平利用核能源敞開了可能性,但据此,北韓只能完全放棄宁邊的核設施和新浦的輕水反應堆。北韓特別主張宁邊核設施是和平設施。因此北韓可能認為,若能和平利用核能元,就可以繼續把宁邊反應堆當作協商的一個牌子,而若應廢棄一切設施,就意味著沒有這种可能。

  ◆“北美關系正常化”并未充分体現

  我政府相關人士認為,北韓的基本立場是“先北美關系恢复正常再放棄核武,但這次共同文件沒有這一條,這也是北韓表示不同意的一個原因。共同文件更沒有充分論及棄核和美北關系正常化同時實施的條件,這一點引發北韓的不滿。

  為此,美方送給了一個使北韓保持名分的禮物,這就是其間美國堅決主張而北韓表示反對的“廢棄(dismantlement)”改為“放棄(abandonment)”。放棄意味著自發地遺棄原有的權利,所以自然地聯系到補償,而廢棄意味把原有的東西消除。“放棄”還可繼續保持能否擁有核武器的模糊性。

  盡管如此,北韓仍然對文件未反映自己“首先北美關系正常化”的主張表示不滿。這是北韓的最后通諜,還是協商牌子尚不清楚。

北京=記者 權大烈 dykwon@chosun.com
北核問題第四輪六方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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