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規定赴伊國民簽署證明人身安全由自己負責

  政府決定,從7月5日開始,不顧韓國駐外使館的挽留執意要去伊拉克等危險國家的國民必須簽署證明書,證明本人的人身安全責任完全由自己負責。

  一位政府官員當天表示:“金鮮一事件發生後,政府強烈勸告國民不要去伊拉克,但宗教團體和部分企業家仍然執意要去伊拉克。”根據政府的這一方針,韓國駐科威特大使館將讓7日進入伊拉克的僑民K簽署這種證明書。

  外交通商部表示:“從伊拉克撤出的4名國內非政府機構(NGO)人士不顧政府的勸告執意要去伊拉克,而從伊拉克撤出逗留在羅馬尼亞的反戰人士H也表示要途徑匈牙利前往伊拉克。”

  外交通商部發言人申奉吉5日表示,目前停留在伊拉克的我國僑民共有33人,其中大使館職員7人、韓國駐伊拉克公司職員12人(加納貿易公司9人)、國內記者8人、從鄰國進入伊拉克的6人。

記者 李河遠 may2@chos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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