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審理盧武鉉總統彈劾審判事件的憲法裁判所計劃,在30日舉行最後一次公開辯論後,不進行證據調查,就結束審理。憲法裁判所計劃,下周舉行2∼3次評議,對彈劾與否做出決定。因此,預計在下月中旬宣佈最後決定。
大檢察廳29日對憲法裁判所提出的提交親信不正之風事件內審資料的要求,再次表示了拒絕立場。大檢察廳表示:“《憲法裁判所法》第32條規定,不能對調查中的事件要求提交記錄。因此,憲法裁判所沒有要求我們提交資料的法律根據。”
對此,主審審判官周善會表示:“如果檢察機關拒絕提交資料,我們不會再提出要求。我們計劃,在30日舉行最後辯論後,下周再舉行2∼3次評議,然後做出決定。”
記者 琴元燮 capedm@chos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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