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朝鮮時評 > 社論 刊登: 2004.04.09 21:06

彈劾審判應符合國民能夠接受的程式

  憲法裁判所在9日舉行的彈劾審判第3次辯論上,接受了國會上訴委員方面的申請。國會上訴委員方面向憲法裁判所申請,以證人的身份傳喚安熙正、崔導術等4名總統親信不正之風相關人士。憲法裁判所要求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提供討論盧武鉉總統在記者招待會上做出的發言是否違反《選舉法》的相關會議記錄,並要求上訴委員方面提交宏觀經濟指標資料。

  憲法裁判所的以上決定表明,暫時把國會作爲彈劾理由提出的違反《選舉法》、親信不正之風、破壞經濟等3項當作審議物件。而且憲法裁判所對就盧武鉉總統的直接審問要求,並沒有拒絕,而暫時保留。因此,不能排除盧武鉉總統出席法庭的可能性。特別是,牽連總統選舉資金的人士將以證人的身份被傳喚,因此,“當選過程中存在不當之處”是否成爲彈劾審判的審理物件將倍受關注。

  就此次彈劾審判事件,有人主張,應儘快收拾總統被停止職權的事態,縮短國政空白。但在目前的情況下,更重要的是通過國民能夠接受的程式,儘快結束彈劾審判。因爲,無論出現什麽結果,如果不通過國民能夠接受的程式做出決定,都會成爲再次導致國民分裂的導火索。

  憲法裁判所的彈劾審判是通過相關制度和最好的方法,做出最後決定的過程。因此,憲法裁判所應嚴格根據法律原則,不留下任何程式錯誤和審理的不充分性予以進行審理。證人也應該在法庭上坦白誠實,上訴委員方面和盧武鉉總統法庭代理小組應慎重行事,避免審判成爲政黨之間的爭鬥場所。

  且只有朝野和國民耐心等待憲法裁判所的決定,並真心接受結果,才能最大限度地減少彈劾審判後的政治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