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國內要聞 > 政治 刊登: 2004.03.31 11:30

憲裁內部報告﹕盧武鉉親信舞弊構成彈劾理由

   據憲法裁判所內部討論報告﹐ 彈劾盧武鉉總統的理由之一的“親信舞弊”問題﹐雖然是在他就任總統之前的﹐但也屬於彈劾理由。該報告還認為﹐國政、經濟失敗等問題雖然不屬違憲或違法﹐但也能構成彈劾理由。

   期間﹐盧武鉉總統方面一直主張親信舞弊問題的大部份不是總統在任期間發生的事情﹐而且屬于政策失敗之列的經濟狀況則不是違法問題﹐因此以上兩項都不構成彈劾理由。

   上述報告﹐是以分擔研究彈劾審判理由的憲法研究官的名義所提報告之一﹐因此不能說這是憲法裁判所的正式意見。但是該報告內容﹐與盧武鉉總統方面的主張完全相背﹐引起人們關注。

   本報30日獨家掌握的這份憲法裁判所內部報告書表明﹐即使是親信在總統就任前所犯的違法行為﹐也同選舉舞弊一樣與總統職責相牽連﹐就可構成彈劾理由。該報告還指出﹐憲法裁判所審議彈劾案的範圍﹐不只限於違反《選舉法》等違法情況。

   該報告還表明﹐就總統就任前發生的違法行為可否構成彈劾理由﹐法律界的意見不一﹐但如同美國“水門事件”之例﹐若是通過選舉被選出的職位﹐在選舉中進行的違法活動構成彈劾理由。”

  該報告還指出﹐據憲法和《憲法裁判所法》規定﹐在違反憲法和法律時可以彈劾總統﹐但這只不過是國會追訴彈劾的理由﹐憲法裁判所的裁判還可以考慮其它一些要素。”

記者 全洙龍 jsy@chosu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