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7屆議會選舉即將舉行之際,各政黨都推出了政治改革措施,但是在現場違反《選舉法》的事例遠多於過去,而且正在出現嚴重混亂及過熱現象。
警察廳28日表示,關於議會選舉,已查出2490件違法事例,而且已對其中3180人立案,逮捕了78人。在第16屆議會選舉前的同期,查出的違法事例爲1655件,立案2114人,逮捕13人。
截止到目前,從被警方查出的事例來看,從利用互聯網進行事前選舉運動到動員選舉經紀人,提供金錢、進行款待,甚至收買對方候選人等,原封不動地重演著過去選舉中出現的種種醜態。
束草警察署于26日拘捕了從去年年底開始利用私人組織接受入黨申請書的開放的我們黨束草、襄陽、高城地區區候選人陣營的金某(52歲,束草市)等人,並對玉榮(女,33歲)採取了不拘留立案措施。他們涉嫌組成15個小組,並許諾每月分別向組長和組員提供80萬韓元和50萬韓元,通過私人組織,接受了2000多張選區居民的入黨申請書。與此相關,曾爲開放的我們黨該地區區候選人的張某(59歲)於29日正式辭去了候選人之職。
根據警方提供的選舉犯罪類型分析,提供金錢和進行款待的事例有1737件,共涉及1134人(已拘留64人),爲數最多。非法散發印刷物爲592件,涉及681人(已拘留1人)。誹謗候選人爲465件,涉及506人(已拘留12人)。事前進行選舉運動爲455件,涉及人數爲56人。
另據統計,截止到3月26日,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支付給第17屆議會選舉的選舉犯罪舉報者的獎金已超過了1億韓元。
此外,選舉管理委員會征繳的罰款共計6550萬韓元(30件),其中大部分爲向受賄選民征繳的罰款,共計5669萬韓元(7件)。
據調查,各黨繳納的罰款分別爲,開放的我們党1049萬韓元、自民聯744萬韓元、大國家党295萬韓元、民主黨241萬韓元、民主勞動党10萬韓元。
據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透露,“舉報獎金”已支付了1.0993億韓元(共41件,50人),相當於平均每件支付了268萬韓元,舉報者平均每人得到了約220萬韓元的獎金。 雖然從第16屆議會選舉和2002年地方選舉到總統選舉,最高舉報獎金爲1000萬韓元,但是依據《選舉法》修改案,增加到了非法舉報金額的50倍(最高5000萬韓元)。
記者 李明振 mjlee@chosun.com / 記者 廉康洙 ksyoum@chos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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